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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救助

    問:請問如何申請「強化社會安全網-急難紓困實施方案」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6-16 14:47

    答:
    一、「強化社會安全網-急難紓困實施方案」的對象以最近3個月內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、失蹤或罹患重傷病、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,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為主,依據個案需要提供1至3萬元關懷救助金,或提供其他社會服務轉介。同一事由經救助後仍陷困境,最多得再予一次之救助。
    二、遭逢上述急難的民眾本人或親人、鄰里、社區、學校、相關機關、機構、團體等,都可檢具相關申請書或通報表向里辦公處、區公所或市政府社會局等窗口申請救助或進行通報。受理窗口接獲通報後,即啟動訪視小組進行個案實地訪視,訪視小組的成員包括:區公所的召集人、里長或里幹事、以及立案社福機構或團體的代表。訪視小組依據認定基準表,評估個案急難事實與需求,並填具個案認定表,立即送區公所即時核定與撥款;相關個案如有其他需求,必要時得結合民間資源協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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