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的嚴峻挑戰,有效防杜詐騙案件,政府廣羅各界意見,提出「打詐新四法」,包括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、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》草案,以及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與《洗錢防制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加強網路廣告平臺業者、金融業者、電信業者責任,並加重詐欺刑責,強化保障人民財產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