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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非都巿土地使用~停看聽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6-03 11:43

    非都巿土地違規建築使用、違規供工業使用、違規堆置土石或廢棄物、擅自開挖整地等,依區域計畫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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