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宣導事項

    民眾辦理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業務「免附地籍謄本」服務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6-04 11:22

    響應無紙化政策,落實謄本減量,民眾辦理耕地三七五租約之訂定、變更、終止、換訂或續訂登記等相關業務時,「原則上免附地籍謄本,例外情形始須檢附」。

    • 相關圖片
      1. 免附地籍謄本宣導
    :::
   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