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若您對審查核定的結果不服,可以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填寫「高雄市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異動申請表」,對再審查結果仍不符,則填寫「高雄市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查結果申復書」,再由該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轉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