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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於何保民 君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-1條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案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5-08 11:24

    依據土地法第73-1條第4﹑5項及「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標售作業要點」第19點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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