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 一、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市民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。 二、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(14,419元)。 三、動產(含存款、有價值證券、財產交易、投資、中獎所得、車輛及其他一次性保險給付)額度:每人8萬元整。 四、不動產: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4萬元。